最新目录

数字经济时代的正义实现之思从电影失控陪审团

来源:电影艺术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千个人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不同知识背景的观众会从不同维度理解同一部电影,产生对生活和艺术的多元体悟。电影作为“第七种艺术”,其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它

“一千个人眼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拥有不同知识背景的观众会从不同维度理解同一部电影,产生对生活和艺术的多元体悟。电影作为“第七种艺术”,其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它集说教价值、娱乐价值和艺术价值于一体,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提供雨露滋养,更有启发社会实践的功能。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观察,电影发展和法律进步相辅相成,一部优秀的法律电影能激发观众对所处时代进行深入思索,形成高尚的法律价值信仰,进而推动社会进步。本文拟从电影《失控陪审团》中展现的正义与技术博弈的关系,反思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技术与法律正义价值实现的关系,进而展现电影艺术与法治社会建设的交融关系。

一、《失控陪审团》与技术操纵下的正义

(一)电影基本信息概要

加里·弗莱德执导的《失控陪审团》改编自约翰·格里森姆199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2003年10月在美国上映,目前已在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上映。该电影主要讲述的是,在新奥尔良,证券经纪人雅各·伍德遭受枪击致死,凶手是被他解雇的前同事凯文·菲蒂,凶手枪杀了雅各·伍德后饮弹自尽。之后,雅各·伍德之妻请温道·罗尔担任律师,起诉枪支制造公司,控告他们生产销售武器导致枪支泛滥,并主张1000万美元巨额赔偿。两年后,在陪审团成员选择时,辩方审查官蓝金·费奇意图通过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候选人职业、饮食习惯、心理档案、病历表和宗教信仰等个人信息进行分析,确定陪审员成员并对其进行控制以操控司法审判事实裁定。期间,神秘人物尼克·伊斯特对蓝金·费奇陪审团成员选择策略进行深入分析,逆向操作成功进入陪审团。审判过程中,尼克·伊斯特与其女友玛丽紧密配合,与蓝金·费奇和温道·罗尔展开博弈,最终控制了陪审团决策,促使控方胜诉,获得了赔偿。

整部电影情节紧凑、人物形象对比鲜明、细节处理精妙,牢牢地吸引了观众,是一部很受欢迎的高质量法律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同名小说《失控陪审团》的作者约翰·格里森姆受过专业的法律教育,曾从事过律师工作,因而这部小说涉及的法律现象贴近现实,能够引起受众对所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如陪审团制度和美国公民合法的持枪权行使等。

(二)技术博弈下的司法正义

了解电影所涉及美国陪审团制度能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这部电影反映的正义问题。陪审团制度来自于英国,是美国诉讼的重要组织和制度基础,具有强化公民法律意识、保障公民司法权利、促进法律公平正义实现的功能。该电影中主要涉及的是小陪审团制度,小陪审团一般由12位随机抽取的普通公民组成,采用多数同意制度对刑事、民事案件事实进行裁定,为法官进一步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尼克·伊斯特与蓝金·费奇之间的技术博弈在笔者看来是该片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影响审判结果的关键之一。

案件立案审理过程中,蓝金·费奇领导的高科技小组通过技术手段对陪审团成员进行监控,对他们的职业、饮食习惯、心理档案、病历表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找准每一个人的“罩门”并施加影响,使陪审团的决策更倾向辩方。虽然,其计谋因尼克·伊斯特团队介入而失败,但观众仍然可以通过剧情看到运用科技手段对陪审团成员施加有效影响,并影响司法裁判,比如蓝金·费奇揭发其中一个陪审员隐私从而影响了他的立场。

更进一步思考,电影涉及的司法裁判体现法律的正义价值了吗?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最高价值目标,理论上有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分,其中,程序正义侧重要求实现实体正义的法律程序公正合理;实体正义侧重于具体案件结果符合正义标准,二者辩证统一。如果陪审团的意志因幕后操纵者的法律信仰和正义观念不同而不同,司法的正义显然不能保证。再者,尼克·伊斯特利用违法手段进入陪审团,在程序上亦不符合程序正义要求。故电影中的正义实现有明显瑕疵。这部电影折射出的,是信息技术滥用会有碍美国陪审团制度实现法的正义价值。

联系我们所处的时代,数据技术是否会阻碍社会正义实现也值得深思。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迈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技术将如何影响司法正义实现和法治社会建设,是电影《失控陪审团》留给我们继续思索的跨时代课题。

二、现代数据技术对正义实现的影响窥要

文章来源:《电影艺术》 网址: http://www.dyyszzs.cn/qikandaodu/2021/0223/531.html



上一篇:浅析放牛班的春天影视艺术特点
下一篇:现实困境下女性个体的抗争解读李沧东电影中的

电影艺术投稿 | 电影艺术编辑部| 电影艺术版面费 | 电影艺术论文发表 | 电影艺术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9 《电影艺术》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